实践表明,即使企业注册选项中选择不开通社保账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人社局也会主动为企业开通社保登记账号,要求企业办理人员参保登记等后续业务。不过,开通了社保账号并不意味着必须立马缴纳,如果公司处于初创阶段,除老板外并无从业人员,或者公司是母公司的分支结构,从业人员已在母公司购买社保,则该公司不缴纳社保视为一种正常现象,如遇询问,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即可。